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2号)要求,经各市(州)和相关学校(单位)评选推荐、四川省全国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对我省28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41名“全国模范教师”、4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6日至8月1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
教育厅人事教师处:028-86137183
电子邮箱:86115370@163.com
附件: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
四川省全国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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