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0〕453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
—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要求,我省将选派46名班主任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骨干班主任培训项目对象须是获得省级(或地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培训者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须是负责本地班主任培训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或教研员。各市(州)参训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及时间
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初中骨干班主任培训地点:南京师范大学
高中骨干班主任培训地点:南京师范大学
骨干班主任培训地点:北京教育学院
培训时间:2010年8月至10月,培训10天(50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由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另文通知。
三、其他
请各市(州)教育局于8月6日前将《“国培计划”—班主任培训项目学员候选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我厅师范处,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8-86110578 邮箱:sfc129@163.com
参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付,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附件:
1、四川省“国培计划(2010)—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2、《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点击此处下载以上附件)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国培计划 班主任 培训 通知